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资料图】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5616 亿元(含发
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分析
近年来,公司用于拓展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发行公司
债券的方式解决,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压缩了公司利润空间。
公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优化财务状况,降低财务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年末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7.36%、
当降低资产负债率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从而进一步
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股东的能力,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假设按照募集资金总额 27.5616
亿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进行测算,公司的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将由
左右,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将减少公司借款
规模,缓解偿债压力。同时,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
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压力,提高资产的流动性,满足未来各项业务资金需求,
应对未来各项挑战,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抗风险能力将会显著提
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将减少公司借款
规模,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而释放利润空间,有效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假设 26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借款利率
按照 10%进行测算,公司每年将减少财务费用约 2.6 亿元。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高效的风险实时监控
系统,具有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公司资产质量优良,
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
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形,符合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自 2018 年起,在国家去杠杆、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大背景下,实体
经济融资明显收紧,民营企业资金压力增大。2018 年 11 月,民营企业座谈会提
出要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逐步降低融资成本。
之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进入密集出台和落地期,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
银保监会等部门出台系列措施以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难题,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对证券公司控股股东、主要股东的资产规模提出了数量化指标要求。通过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助于公司在《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配套
规定所规定的“过渡期”内逐步满足公司作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控股股东的资产规
模等资质条件。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
保持了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完整性,保持与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
金实力将大幅提升,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
风险能力,使资产负债率将更趋合理。
综上,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财务结构更加稳健,进
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更好的资源支持,
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从而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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